武隆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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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8 12:00:01 打印 字号: | |

武隆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隆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内设16个职能部门,派出人民法庭3个,分别是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审管办、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第一人民法庭(火炉镇)、第二人民法庭(白马镇)、第三人民法庭(鸭江镇)。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7.79万元,比2016年增加38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69万元,比2016年增加84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和司法体制改革增资因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3.1万元,比2016年减少46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中含有第四法庭建设经费528万元,而2017年预算中未包含基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装备等重点工作。

2017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32万元,比2016年减少3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68万元,比2016年增加3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增加及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3.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3.1万元。
















 

 

 
责任编辑: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