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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敲响正义扬 铁腕重拳惩涉恶
石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1人涉嫌5个罪名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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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02 11:52:53 打印 字号: | |

法槌声声,正义昭彰。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石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安排部署以及县委、上级法院具体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到法院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开展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以坚定决心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11月27日,石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高某等十一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1、高某、黄1、阎1、谭1、巫某1、唐某1、陈某2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石柱县城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陈某1、高某为纠集者,以黄某、阎某、谭某、巫某1、唐某1、陈某2、何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侵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陈某1、高某、黄某1单独或合伙在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安街道、黄水镇多次开设赌场,伙同阎某1、谭某1、巫某1以放高利贷方式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共计从中抽头渔利数十万元。在开设赌场期间,陈某1、黄某、阎某、谭某、巫某1以放高利贷方式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部分参赌人员因欠大额债务不能按时偿还本息,陈某1、黄某、阎某、谭某、巫某1、唐某1、何某等人多次采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非法索取债务,寻衅滋事,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此外,陈某1、高某、阎某、唐某、陈某2、巫某2、唐某2还因琐事纠集多人聚众斗殴,造成路段交通秩序严重混乱,车辆、行人不能正常通行,且造成被害人李某轻伤二级、陈某3轻微伤;陈某1、阎某、唐某1因小事故意殴打他人,非法侵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姚某民轻伤二级;陈某1、陈某2以被害人隆某赌博作假赢了钱为由,采用恐吓、威胁、纠缠等违法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迫使被害人支付了20万元,且还被迫出具20万元欠条,涉案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陈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高某的刑事责任,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黄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阎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唐某1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陈某2的刑事责任,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谭某、巫某1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何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巫某2、唐某2的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为确保庭审质效,石柱法院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对非法证据排除、回避、证人出庭等程序性问题的意见。持续两天的庭审中,在合议庭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60多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石柱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