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重庆市武隆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院长 段理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武隆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案件8230件,结案7524件,同比分别下降2.18%、2.22%,结收比100.16%,法官人均结案235件。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武隆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改革发展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武隆。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4件,审结189件,判处罪犯280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黑财清底;坚持“一案一整治”机制,针对涉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5篇,其中关于加强群防群治的建议被市高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营造打击黑恶犯罪的强大声势。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等案件82件93人。坚决惩治侵犯群众财产权益犯罪,审结电信诈骗、盗窃案件39件68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9万余元。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审结开设赌场、容留吸毒等案件45件84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首例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7名被告人悉数获刑,其中主犯王昱婷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9万元。同时,责令7人通过公告方式回收假药,消除危险,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32名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及未成年犯,依法判处缓刑,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为2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加强民生权益保护,促进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审慎办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受理民事案件2861件,审结2779件。畅通民生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及农民工讨薪等案件429件,为340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537万余元。蒋某等72人诉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6天。推进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02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柔性化审理模式,建立家事调解、家事调查等机制,推行离婚冷静期、判后跟踪回访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571件,调撤率55%。关切基础民生,保障群众生存权,审结涉北城半岛、仙女山1号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04件。
稳妥审理商事纠纷,助推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六稳”“六保”落实。受理商事案件1596件,审结1443件,涉诉金额5.26亿元。严格执行涉疫情案件系列司法政策,正确区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企业债务等纠纷案件261件。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规范金融行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785件。对代某、肖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出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企业执行到位6559万余元。优化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相关的诉讼服务和程序,全面压缩审判执行各环节时间费用成本,保证企业合法权益快速实现。坚持府院联动,联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简化财产处置流程,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完成鼎泰氧化铝破产清算。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进更高标准的法治武隆。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38件,裁定准予执行214件,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履行202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民法典》培训,常态化为相关行政机关提供司法咨询30余次,参加各类疑难复杂问题协调分析会20余次,及时就区人社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管理平台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和积极反馈。受邀到区委党校、交通执法支队、乡镇等开展法治培训13场,推动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延伸职能作用,做好更高要求的重点工作。主动对接扶贫领域司法需求,审结农村土地、成员权益纠纷等案件64件,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支持。深化“法治扶贫”,推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落实10万元用于贫困户慰问和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组织干警每月走访,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完善扶贫资料台账,指导制定脱贫计划,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就业增收。联合乐山市中区、峨眉山市、五通桥区、犍为县等四家法院出台《关于为乐山与武隆友好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围绕重点领域产业合作、交通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建设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深入推进民生司法,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站服务让诉讼更便捷。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位一体便民立案体系,规范运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大力推广网上立案、重庆律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理网上立案3540件,同比提升88%;提供热线服务474次、办理跨域立案29件。
诉源治理让解纷更高效。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充分发挥驻院调解室职能,加强与工会、妇联、交通等专业性解纷机构的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案件2086件,调解成功380件,司法确认199件。 出台《一乡镇一法官活动实施方案》,选派法官与乡镇对接联络,负责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年到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联动解纷等活动90场。
关注民生让服务更温暖。积极落实司法援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贫困户减免缓诉讼费8.4万余元;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11万元。健全院领导带班接访、律师代理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等机制,通过联合接访、案件审查、释法明理等措施,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接待来访人员116人次。
深度公开让司法更透明。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在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5414份,在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庭审1694场,依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节点信息4331条。讲好法治故事,在各级媒体、重庆法院网等发布新闻稿件10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官方微信、微博发声2600余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4次。
兑现权益让正义更直观。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执结案件2722件,执行到位标的2.4亿元。强力开展“利剑2020·三集中”和“涉民生执行”等专项行动6次,全年采取搜查措施13次、司法拘留13人、强制腾退房屋5处、扣押车辆12台。发挥信用惩戒功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62人次,微信公开曝光失信人员8期86人。积极对接评估行业协会,建立完善询价机制,缩短司法拍卖处置周期。完成司法拍卖177件,成交金额2472万元,溢价率54.6%,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精细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挖潜内生动力,与时俱进提升司法效能。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科学配置审判力量,组建破产案件、家事案件、简易案件等特色审判团队,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全面激发办案活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明确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任务。院庭长办结案件4614件,占比62.32%,其中,5名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件,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绩效考核办法,采取部门考核、团队考核、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模式,保障庭长和员额法官管理权,激励多办案、办好案。
持续深化审判权力监督。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管范围、权限和程序。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把关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48次,专业法官会议70次。强化审判管理,坚持审判质效周公示、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完善案件评查和发改案件评析机制,全力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召开庭前会议11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3人次,刑事案件当庭裁判率100%,认罪认罚适用率93.12%。扎实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选优配强调解速裁快审团队,切实做到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245件,适用率79.93%。
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落实自动化随机分案要求,制定随机分案规则,除系列案件和“四类”案件外,其余案件均由系统随机确定承办法官。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实行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生效证明自动生成,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助理。依托“易达”平台,大力采用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全面提升送达效率。加强“易审”平台应用,切实规范在线庭审,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开庭、远程调解、在线执行案件,确保了诉讼服务不停摆、执法办案不松劲。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法院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7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通过讨论辨析、检视剖析和专题党课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抓深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将服务支持审执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主导方向,部署实施“融入式党建”工程,以一支部一特色为抓手,打造了鸭江“枫桥式法庭”和后坪“法治扶贫工作室”等一批党建与业务联创品牌,其中,鸭江法庭通过推动多元共治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收案数连续两年下降。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八项制度”实施细则和七项责任清单,建立每月指导、季度推进、半年督查、全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出台《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促使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党员主动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协助开展体温测量、宣传倡导和人员登记,展现了责任与担当。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升党内活动质量。
抓实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为目标,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通过内部轮岗、法官讲坛、技能比武等措施,多渠道提升干警业务素养。组织干警参加各项专题培训45期118人次,举办本院法官讲坛8场。注重人文关怀,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努力使干警身心健康,营造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确保法院队伍在政治上让党放心,工作上让群众暖心。持续开展向李庆军、胡国运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大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培树先进典型,4个集体和5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抓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司法巡查整改,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权利事项14项、风险节点23个,制定防控措施100条。深化拓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进“以案四改”,扎实开展“三个规定”、虚报冒领补助、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队伍建设“制度执行年”等活动,持续增强干警廉洁司法意识和制度意识。坚持刀刃向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运行审务政务双督察,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风险较高的岗位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全年开展督察20次,发现整改问题11个;开展个别廉政谈话105人次、集中谈话73人次。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严格落实重点工作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专题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与代表联络沟通,定期寄送《工作简报》和《芙蓉法窗》杂志,让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新闻发布等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并虚心接受代表意见建议,全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高度重视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扩大司法民主,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加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44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48%。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签发律师调查令86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坚持将文明创建融入法院工作,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质效有效提升,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我们深知,法院取得的每一分成绩、每一点进步,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武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以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的渠道不够畅通,部门联动还需加强。三是个别干警动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严,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智慧法院建设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剖析、精准施策、全力破解。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奋进“十四五”、逐梦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动武隆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聚焦党的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推进“融入式党建”工程,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六稳”“六保”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保障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示范承接地建设。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紧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核心指标,提升涉企案件审执质效,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与乐山法院的司法协作,合力保障友好城市建设。
三是聚焦司法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云端执行等审判执行模式,大力推进诉源治理,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化、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精细化运行,切实提高执行兑现率。
四是聚焦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和市高法院部署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加强智慧法院和审判团队标准化建设,努力让司法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
五是聚焦素能提升,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五个过硬”和“四化”总要求,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梯次培养年轻干部,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认真开展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聚焦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更加高效务实做好代表联络、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更加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开局多壮丽,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诠释法院担当,彰显法院责任,展现法院作为,为“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结收比(第1页17行):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的比率。
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第3页7行):指法院与公安、司法、保险监管机构以及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机构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通过建立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离婚冷静期(第3页9行):指离婚案件中,为避免当事人轻率或者冲动离婚,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期限的冷静缓冲期。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第3页16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情势变更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跨域立案(第5页8行):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四大平台”(第6页2行):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庭审公开网四大平台。
分调裁审(第7页18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的简称。
四类案件(第7页22行):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类案及关联案件(第8页1行):类案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关联案件指与待决案件部分或全部当事人相同,或者在事实认定、案件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案件。
易达、易审平台(第8页2行):易审平台指重庆法院网上智能办案平台,该平台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智能辅助法官办案为核心,通过案件信息智能识别、回填和应用,庭审智能辅助、关联案例智能推送、智能文书生成、裁判偏离预警等功能,智能化辅助法官办案。易达平台指重庆法院智能送达平台,该平台整合邮政专递送达、邮件送达、短信送达、网站送达和微信送达等方式。
三个规定(第10页2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