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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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25 09:30:0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工作职责是:依法审判由武隆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受理不服武隆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武隆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火炉人民法庭、白马人民法庭、鸭江人民法庭、仙女山人民法庭。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50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2.08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4.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34.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502.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44.3万元,教育支出5.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4.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3.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2.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48万元,比上年增加7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0.6万元,比上年增加6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按照预算一体化业务规范,部分基本支出转列项目支出,三是新增部分一次性项目,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重点工作。

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1.7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7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公里数大,存在安全隐患,2022年报废3辆,新购3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一辆为巡回审判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0.62万元,比上年增加6.6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佳       联系方式:023—77823005  




















 






 









 

 

 

 

 

 
责任编辑: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