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是国家审判机关,工作职责是:依法审判由本部门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受理不服本部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本部门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火炉法庭、白马法庭、鸭江法庭、仙女法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27.77万元,支出总计3,92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8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2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33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7.7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2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87.49万元,占81.16%;项目支出740.11万元,占18.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车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27.7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48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33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52万元,增长16.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次性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34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次性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车形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309.92万元,占84.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73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5.81万元,占0.15%,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7.99万元,占1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61万元,增长36.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2.87万元,占2.62%,与年初预算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01.00万元,占2.57%,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13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2020 年市委目标奖在2021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5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10万元,下降23.98%,主要原因是严控公用经费,打造节约型机关,故公用经费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3万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1.77万元,增长102.9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达到正常报废年限而处置更新,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58.7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达到正常报废年限而处置更新,上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90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70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办案量增加,高速公路过路费、油费等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本部门检查、调研、办案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9万元,下降95.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21元,车均购置费19.59万元,车均维护费3.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74.9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全年召开的会议数量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业务需要,组织干警到市法官学院等参加学习培训人次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10万元,下降23.98%,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打造节约型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7%。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达到正常报废年限而处置更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6个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9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634-武隆区人民法院 | 财政归口处室 | 033-政法处 | 自评总分 | 100 | |||||
部门联系人 | 吴佳 | 联系电话 | 77823005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3,367.25 | 3,927.77 | 3,927.77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 | ≥ | 60 | 60 | 77.48 | 100 | 10 | 10 | 否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7 | 97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6900 | 6900 | 7430 | 100 | 15 | 15 | 是 | |
裁判文书公开率 | % | ≥ | 95 | 80 | 92.28 | 100 | 10 | 10 | 是 |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生效改发率 | % | ≤ | 0.10 | 0.10 | 0.026 | 100 | 10 | 10 | 是 | |
庭审直播率 | % | ≥ | 30 | 10 | 19.68 | 100 | 5 | 5 | 是 | |
人均结案数 | 件 | ≥ | 200 | 200 | 232.2 | 100 | 15 | 15 | 是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7.16 | 100 | 5 | 5 | 是 |
2021年度部门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 ||||||||||
专项名称 | 业务装备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634-武隆区人民法院 | 部门联系人 | 吴佳 | 联系电话 | 77823005 | |||||
项目资金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减压、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其中:市级支出 | 100 | 100 | / | / | / | / | ||||
补助区县 | 0 | 0 | / |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更好服务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 更好服务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 更好服务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案件结收比 | 件 | ≥ | 99 | 99 | 100.42 | 100 | 60 | 60 | 核心指标 | |
使用者满意度 | % | ≥ | 90 | 90 | 95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二级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编码 | 1921A634【1554】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634-武隆区人民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 联系人 | 吴佳 | 联系电话 | 77823005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420.5 | 420.5 | 420.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结收比达100%以上,服判息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结收比达100%以上,服判息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办案质效提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绩效指标 |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 % | ≥ | 75 | 75 | 81.14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一审服判息诉率 | % | ≥ | 88 | 88 | 90.97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
案件结收比 | 件 | ≥ | 99 | 99 | 100.42 | 100 | 60 | 60 | 核心指标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8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