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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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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明贵  发布时间:2024-03-20 09:43: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3月18日,武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斌主持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仙女山街道、双河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武隆法院相关部门、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华传达学习了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调解大会等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随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代军介绍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背景及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各参会单位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思路、重点工作、联动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光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目标任务。要深刻理解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申报创建重大意义,抓实公正效率,全面深化创建活动。要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武隆实践。

二是要树牢创新思维,脚踏实地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补足自身短板弱项,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预防化解能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要发挥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各方携手、联动有效化解多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