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庆君,男,1962年7月2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武隆区,现住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棉花坝廉租房2幢3-4。
本院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2024)渝0156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因被告人李庆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李庆君以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交付监狱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4年5月8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即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
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本院将对反映人及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李法官 电话:023-77823036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