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5月28日,一起网上开设赌场案件在武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武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斌担任审判长,武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雄出庭支持公诉。
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松伙同陈某、杨某在网络平台建立赌博群,将赌客拉进群后,组织赌客在某麻将APP中已购买的“房间”内以打“成都麻将”“跑得快”等方式进行赌博。每轮赌博结束后,赌客在赌博群内以收、发红包的方式进行输赢结算,并按照三名被告人设计的规则每局支付房费。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客在网络平台进行赌博,使用网络软件进行赌资结算,设定赌博及渔利规则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开设赌场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黄雄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举示了相关证据。
审判长黄斌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争议焦点进行查明、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规范文明、高效严谨,充分贯彻了证据裁判原则,彰显了公开公正、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
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本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发挥了“一把手”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又彰显了武隆法检两院依法严惩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行为,助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武隆法院将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网络空间法治治理,为清朗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